乔四,男(1948年6月21日-1991年6月9日),本名宋永佳,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,80年代末哈尔滨乃至黑龙江势力最庞大的黑社会性质集团首领之一。1991年被处决。 宋永佳小时候因家住在一个叫“大桥”的地方,且家中排行第四而被通称为“大桥老四”,后简称“乔四”。
80年代初横行东北城市哈尔滨,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,1980年之前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瓦砖工人。后来纠集流氓帮助政府和开发商用暴力处理拆迁问题而扶摇直上。由于其手法干脆利落,得到许多开发商的拆迁工程合同。80年代初期,乔四开始承包了哈尔滨市内大量的拆迁工程,获取暴利,也几乎垄断了哈尔滨的拆迁市场和建筑市场。他发现政府的动迁、规划、基建等部门在城建中遇到不愿搬迁的"钉子户"十分头疼,乔四瞅准了这个“机遇”,招揽了一帮闲杂人员,专门揽拆迁工程拔"钉子户"。凭借恐吓、行贿和施暴,没过多久,变成了哈尔滨市龙华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、龙华一工区主任。以乔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三年间作案130多起。
1991年6月9日,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永佳(乔四)、郝伟涛(郝瘸子)、陈建滨、杨德光四个流氓犯罪团伙的47名罪犯进行宣判,其中宋永佳、郝伟涛、王伟范、陈建滨、杨德光、马龙、生得全、赵凡木、马殿龙、刘国庆、王树怀、霍灿荣、于庆海、张��波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乔四在一个荒山处被枪决。
长期从事全市普法宣传、法律服务和法学教育工作,为全市各级权力机关、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讲 授 《依法行政》,为全市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培训班、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班、全市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培训班讲授法制课,曾为全市副处级以上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讲授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》...[查看更多]